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,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(统称“长期资产”)进项税额抵扣规则发生重要变化。财政部、税务总局配套发布了《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),对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作出详细规定。
为帮助各单位财务人员准确理解新政要点,规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及关联确认操作,有效防控税务风险,我单位拟举办“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政解读与实务操作”专题财务沙龙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政解读与实务操作
二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26年3月20日(星期五)14:00—17:30
地点: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350号紫金大厦15楼
三、参加人员
各单位财务负责人、税务会计、固定资产管理及发票管理相关人员。
四、活动内容
本次沙龙采用“政策精讲+实务操作+案例研讨”相结合的方式,主要内容包括:
(一)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政重点解读
1、“长期资产”范围界定: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认定标准;
2、不同用途下的抵扣规则:专用于一般计税项目、专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、混合用途的差异化处理;
3、原值500万元“分界线”:超过500万元的单项资产混合用途时“先抵扣、后调整”的核心逻辑。
(二)电子税务局关联确认操作实务
1、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的“先关联、后抵扣”新规及操作路径;
2、关联确认的四种常见场景处理:一资产多发票、一发票多资产、跨月开票、超500万元混合用途资产;
3、关联确认回执的归档备查要求。
(三)混合用途长期资产逐年调整计算
1、调整年限的确定规则;
2、两类不允许抵扣项目(集体福利/个人消费)对应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;
3、三类不允许抵扣项目(简易计税/免税/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)对应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;
4、实际案例演练与台账管理建议。
五、报名方式
邮箱:发送“姓名+单位+电话”至2679096457@qq.com箱)
电话:0355-3522659
联系人:张利霞 17636338759
六、其他事项
本次活动由山西晋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(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)举办,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,名额有限,报满即止。
特此通知
山西晋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2026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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