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今年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,“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”。经国务院批准,3月24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》(2022年第15号),为方便大家理解并运用公告内容,我平台特邀的讲师对本公告进行解读,请大家积极参加,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2022年4月7日 14:30-18:00
二、活动内容:
1、小规模纳税人最新免税政策
2、优惠政策要点与误区
3、普票专票开具与申报实务
4、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
5、疑难问题解析
三、参加人员:企业财务人员、小微企业主
四、活动地址: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5层
五、活动报名方式:
1、电话报名:0355-3522659
2、邮箱报名:发送“姓名+单位+电话”至2679096457@qq.com
六、报名时间:2022年4月1日-6日
七、活动人数:20人(因疫情原因,请参加人员做好防护措施)
特此通知
山西晋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2022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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