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目标
为贯彻落省委省政府打造创新生态,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指示,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《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》(工信厅企业函〔2021〕88号)的通知,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。
二、申报程序
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,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向所在地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、省综改区管委会和有关省直单位初审合格后向省局推荐;省局将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。
三、工作要求
经省局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可自愿申报,2018年工信部认定的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本次也可自愿重新申报;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,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;各市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及各省直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、《推荐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》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》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服务体系建设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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